为做好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5届(含6月及12月毕业)本科生毕业论文(设计)及毕业资料采集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毕业论文(设计)是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中的重要课程,未完成毕业论文(设计)或毕业论文(设计)成绩评定不合格者不予毕业。
二、毕业论文(设计)对象
2025届(2023级)电子商务、服装与服饰设计、汉语言文学、会计学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、家政学、酒店管理、人力资源管理、社会工作、市场营销、视觉传达设计、学前教育、音乐学、英语专升本专业学生。
三、毕业论文(设计)及毕业资料采集工作进度安排
1. 2025年3月8日前校外教学点应确定论文指导老师,并通知相关学生;
2. 2025年3月15日前完成选题及开题工作,由指导老师审核合格后方可开题;
3. 2025年4月2日前将毕业生登记表A3双面打印,黑笔手写并在指定处自行打印贴好学历采集照片(蓝底),邮寄至所在教学点,毕业生登记表电子版见附件4;
4. 2025年4月1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(设计)定稿,并通过格式检测、内容查重(重复率不超过30%),具体要求见附件1、2、3;
5. 2025年4月15日前,所有论文报评阅教师评阅,评阅合格者可答辩,不合格者推迟一个月答辩;
6. 2025年5月10日前进行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,答辩安排由教学点另行通知;
7. 2025年6月20日前教学点完成毕业论文(设计)的分析和总结工作,做好资料的收集、整理和归档工作。毕业论文(设计)正文(含查重报告)、答辩情况登记表、毕业论文(设计)评审成绩单(按专业、学号排序)、毕业论文工作总结等材料需上报纸质版到我院存档。
毕业论文(设计)全套完整材料教学点均需整理好另行存档,以供日后检查。
四、相关要求
1.校外教学点务必高度重视,落实专人依时依流程推进各环节,严格督促学生,保障毕业论文(设计)进度。
2.校外教学点应根据学校要求,规范组织学生进行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。
3.校外教学点要加强对学生的学术诚信教育,引导学生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,坚决抵制抄袭、剽窃、伪造、篡改、买卖、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。
湖南女子学院继续教育学院
2025年2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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